CEV代办全美国50个州文件的领事认证。
办理领事认证(三级认证)所需材料:
1. 需要认证(公证)的文件原件。(可提供常用的委托书、声明书样本) ;
2. 逐项填妥的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可提供“领事认证申请表”);
3.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护照、美国驾照等);
4. 若办理公司文件领事认证(三级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的文件。
注:有的文件(如美国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邮寄办理;有的文件(如委托书、声明书),是否可以邮寄办理要看具体情况。
领事认证(三级认证/公证):
在美国的华人很多时候无法亲自到中国办理事务,只有采用《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或者就某些事务通过《声明书》做出声明。而《委托书》、《声明书》等文件必须经过领事认证(又称三级公证/认证)才能被中国有关部门接受在中国使用。
此外,美国机构出具的文件,如出生证、公司注册等,也要经过领事认证(三级认证)才能在中国使用。
领事认证(三级认证/公证)的常见材料:
各种委托书(如房产、股票等财产买卖委托、户口办理委托、律师事务委托);各种声明书(如放弃财产继承权、护照更新、持多种身份证件);美国机构出具的各种文件(如美国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法庭判决、护照、绿卡、学位证、无犯罪记录、在职证明等等)。
其实,领事认证与三级认证本质上是同一件事。
三级认证的程序是:
- 首先由地方公证员(Notary Public,俗称“地保官”)对文件进行公证(即第一级公证),或由有权机关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
- 然后进行州务卿认证(即第二级认证),州务卿认证的实质内容是证明地方公证员或Clerk是本州政府登记注册的、有资质的、真实的。
- 最后进行领事认证(即第三级认证),领事认证的实质内容是证明州政府的印章和州务卿的签字是属实的。
经过以上三个级别的公证/认证后,领事认证完成。所以,领事认证实际上就是三级认证。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 (3级认证/公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文件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中国驻美使领馆可以为由美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美国务院或各州州务卿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办理第三级认证,即“领事认证”。
但请注意,有关文书是否会被中国有关机构接受还要取决于文书本身的内容记载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要求或其它条件。
送往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使用的有关文书,无需办理领事认证。有关文书在美国当地公证员公证,并经有关州务卿或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确认后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