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1签证
(一)护照:
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6个月拍摄、彩色(浅色背景)、正面免冠的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美国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1、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2、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3、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在美国出生的中国血统儿童申请签证
1、儿童出生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父母身份证明:儿童父母双方的护照和外国永久居留证件(如有)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资料页)1份。
3、如儿童曾持旅行证赴华,需提供出入境所持证件(如美国护照,中国旅行证/出入境旅行证)原件、资料页出入境章页复印件。
(六)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A.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B.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C.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原件和复印件。
4、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不满18岁),须提供除邀请人以外的申请人父母签署的同意申请人前往中国长期团聚的同意书。
七)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