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所指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两类,其他形式的个人财产转移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畴。
2.问:什么是移民财产转移?
答: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3.问:什么是继承财产转移?
答:是指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将依法在中国境内继承的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境外的行为。
4.问:哪些财产可以申请办理对外转移?
答: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1)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限制对外转移的财产,其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2)涉及国内形势、民事诉讼案件的财产对外转移申请,在案件审结前,外汇局不予受理。
(3)涉及国内形势、民事案件人员的近亲属申请对外转移财产,应提供案件管辖机关出具的该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证明。
(4)法律规定不得对外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财产等的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5.问:刚刚拿到国外移民签证,可以申请办理移民财产转移吗?
答:不可以。此项业务的申请人必须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
6.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购汇和向境外付汇需要核准吗?
答:需要向外汇局办理申请核准。
7.问:取得移民身份前户籍在合肥,打算把上海的房产卖掉购汇汇出,应向哪里的外汇局提出申请?
答:移民财产购汇和付汇核准,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即外汇局安徽省分局办理。
8.问:申请人继承境内遗产,应向哪里的外汇局提出申请?若被继承人不止一人,需要分别申请吗?
答:继承财产转移购汇和付汇核准,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财产,可选择其中一个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合并提交申请材料。
9.问:如果申请人无法回到国内,可否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答: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应提交《暂行办法》规定的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10.问:申请继承财产转移要提交哪些身份证明文件?
答:(1)申请人为取得外国公民身份的,应提供:
- ①申请人持有的外国护照或其他证明其国籍的证明文件;
- ②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③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该国定居的证明。
(2)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
-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②回乡证或者特区护照。
(3)申请人为台湾地区居民的,应提供:
- 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 ②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出入境证件。
11.问:继承财产转移业务的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答:(1)申请人或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
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
- ①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 ③经公证的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
- ④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财产转让合同或协议、特许权使用协议或合同;
- ⑤被继承人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 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 ⑦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其中(2)-(7)项验原件留复印件。
(2)经外汇局核准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到银行办理购汇汇出手续。
12.问:申请人可以提取外币现钞吗?
答:不可以。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
13.问:财产转移可以分次申请办理吗?
答:不可以。
(1)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
(2)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
14.问:申请人可以分次汇出吗?
答:可以。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15.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需要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吗?
答:需要。
16.问:税收证明由哪里的税务部门开具?
答:税务机关在为申请人开具税收证明的,应当按其收入或财产不同类别、来源,由收入来源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开具。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已取得完税凭证的,可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完税凭证,不需向税务机关另外申请税收证明。对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 15 万元以下的,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主要法规依据:
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4 年第 16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8 号)
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3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交部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9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09﹞21 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 号)
7.其他相关法规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下载:
https://www.safe.gov.cn/xiamen/file/file/20200819/260f085e0f3c43de9e117a91ef996b35.pdf
转载:https://www.safe.gov.cn/anhui/file/file/20170728/c662967c1ff746b9805002873a2150f0.pdf
我是美国公民,来美近30年。拿美国护照。最近卖掉国内房子,需向国内外汇局申请把资金汇出。请问
我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我在美国的定居证明吗?我不是绿卡身份,也需要认证我的定居证明吗?
11月7号《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中国生效实施后,个人资产转移还需提交居住国中领馆开具的永居认证材料吗?如果不需要,有什么新的要求?是需要居住国的永居“证明书”吗?其具体格式要求?谢谢!
我人在美国,想请代理人代办继承在广州的财产。
请问第11(1)所说的“其中(2)-(7)项验原件留复印件”是什么意思?
是否一定要交护照原件,还是提交经过公证的影印件即可?
谢谢!
@Lily 您好,不同地区要求不同,您得在办理时与相关单位确认,谢谢
@Lily 请问申请继承财产转移要提交哪些身份证明文件中的2)“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是什么: 护照, 驾照,SS卡。。。?;另外3)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该国定居的证明: 中领馆可以办吗?
谢谢!
@Parker 您好,一般指的是“绿卡”,可以的,您可以直接委托我们办理您绿卡的领事馆认证认证,谢谢
@China Visa Service 中国驻外使领馆怎样认证的申请人是美藉华人在美国定居的证明呢?谢谢。